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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海线(上海局管段)灯箱媒体合作运营项目”招商公告 业界
作者:上海铁路文化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时间:2017-07-05

上海铁路文化广告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单位”) 经授权,对“陇海线(上海局管段)灯箱媒体合作运营项目”进行招商。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竞争人参加本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竞争。

 

1. 本项目是指陇海线(上海局管段)灯箱媒体运营权的招商,包含徐州站(出发层)、砀山站、邳州站、新沂站、东海县站、连云港东站。有意向且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争人可以选择参与竞争。


2. 招商单位将就项目与选定的运营商签署《媒体运营合作协议书》,就经营期内的合作事宜达成一致。 


3. 本次招商经营期自2017年8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止。 


4. 本项目的合格竞争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法人;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广告发布、代理; 
(3)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4)201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万元;
(5)有户外广告媒体运营经验;
(6)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无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无违反国家规定、损害职工权益的不良记录,与招商单位无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

注: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争人。


5.  招商单位邀请有意向的竞争人参加本项目的招商活动。竞争人可从下述办公地点购买招商文件: 
名    称:上海铁路文化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59号311室 
联 系 人:黄元昕
电    话:(8621)51276311转805

传    真:(8621)51276311转805


6.竞争人可在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1日期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前来购买招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500.00),售后不退。本项目招商单位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有需要的潜在竞争人可派代表自行前往。如需邮购(邮件加收100元整),招商单位将会用快件的形式寄出招商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对招商文件的迟到或邮寄途中的遗失负责。

上海铁路文化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7月5日
联系我们:asiaooh@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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