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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地区八站灯箱媒体合作运营项目”招商公告 业界
作者:上海铁路文化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时间:2017-07-05

上海铁路文化广告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单位”) 经授权,对“温州地区八站灯箱媒体合作运营项目”进行招商。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竞争人参加本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竞争。 


1. 本项目是指上海铁路局温州地区八站灯箱媒体运营权的招商,下分两个子项目,如下表所示。有意向且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争人可以选择参与其中一个或多个子项目的竞争,但每个竞争人最多只能中选一个子项目。


子项目编号 
子项目名称
01 
温州地区八站灯箱(不含温州南站外场)
02 
温州南站外场灯箱


2. 招商单位将就项目与选定的运营商签署相应《合作运营协议书》,就经营期内的合作事宜达成一致。

 

3. 本次招商经营期自2017年8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止。 


4. 本项目的合格竞争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法人;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广告发布、代理; 
(3)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4)201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子项目一不低于1300万元、 子项目二不低于200万元;
(5)有户外广告媒体运营经验;
(6)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无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无违反国家规定、损害职工权益的不良记录,与招商单位无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

注: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争人。


5.招商单位邀请有意向的竞争人参加本项目的招商活动。竞争人可从下述办公地点购买招商文件: 
名    称:上海铁路文化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59号311室 
联 系 人:黄元昕
电    话:(8621)51276311转805

传    真:(8621)51276311转805


6.竞争人可在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1日期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前来购买招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500.00),售后不退。本项目招商单位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有需要的潜在竞争人可派代表自行前往。如需邮购(邮件加收100元整),招商单位将会用快件的形式寄出招商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对招商文件的迟到或邮寄途中的遗失负责。


上海铁路文化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7月5日

联系我们:asiaooh@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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