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1-05
招商公告
上海《上海铁道》杂志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单位”)经授权,对“《上海铁道》杂志运营合作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商。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竞争人参加本项目的竞争。
1.本项目是指《上海铁道》杂志运营合作。《上海铁道》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核准的公开出版物(国内统一刊号CN31-1990/U,国际标准刊号ISSN1673-7652)。《上海铁道》由上海铁路局主管、上海铁路文化广告发展有限公司主办、上海《上海铁道》杂志社有限公司承办。是经上海铁路局核准在动车组上摆放的旅客读物(动车组横排座椅摆放1册,横排座椅少于4个的,不计入摆放范围)。
2.招商单位将就本项目与选定的运营商签署相应《合作运营协议书》,就经营期内的合作事宜达成一致。
3.本项目经营期自2018年2月1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止。
4.本项目的合格竞争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法人;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广告发布、代理;
(3)2017年9月31日前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元;
(4)与招商单位及招商单位母公司上海铁路文化广告发展有限公司的合作项目不存在欠款;
(5)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无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与招商单位不存在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的;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无违反国家规定、损害职工权益的不良记录。
5.招商单位邀请有兴趣的竞争人参加本项目的招商活动。竞争人可从下述办公地点购买招商文件:
招商单位:
名 称:上海《上海铁道》杂志社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虬江路1258弄1号聚龙大厦407室
联系人:杨 阳
电 话:(8621)51224279
6.竞争人可在2018年1月4日至2018年1月8日期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时(北京时间)前来购买招商文件,招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500.00),售后不退。本项目招商单位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有需要的潜在竞争人可派代表自行前往。如需邮购(邮件及代为办理手续费加收100元整),招商代理单位将及时用快件的形式寄出招商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对招商文件的迟到或邮寄途中的遗失负责。
7. 竞争人应在2018年1月11日上午10:00时之前以其自身的名义,向上海铁路文化广告发展有限公司提交竞争保证金,项目竞争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0),汇款时请注明竞争的项目名称,并作为竞争文件的一部分。
8. 本项目递交竞争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9.以上事项如有变动,以招商文件为准。
上海《上海铁道》杂志社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