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21
上海铁路文化广告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单位”) 经授权,对“合福线10站灯箱媒体运营合作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招商,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竞争人参加本项目的竞争。
1. 本项目是指合福线10站灯箱媒体运营合作项目,包含车站: 黄山北站、绩溪北站、歙县北站、铜陵北站、巢湖东站、旌德站、泾县站、南陵站、无为站、长临河站。
2. 招商单位将就项目与选定的运营商签署《媒体运营协议书》,就经营期内的合作事宜达成一致。
3. 本项目经营期为3年1个月。
4. 本项目的合格竞争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法人;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广告发布、代理;
(3) 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企业实收资本达到500万元;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均需提供经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
(4)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无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与招商单位不存在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的;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无违反国家规定、损害职工权益的不良记录;截止至2018年12月25日下午15:00,与招商单位的合作项目不存在欠款。
(5)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争人。
5. 招商单位邀请有意向的竞争人参加本项目的招商活动。竞争人可从下述办公地点购买招商文件:
名 称:上海铁路文化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59号311室
联 系 人:吴姗姗 孟瑾
电 话:(8621)51276311转800(8621)51276311转810
6.竞争人可在2018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期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时(北京时间)前来购买招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500.00),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件加收100元整),招商单位将会用快件的形式寄出招商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对招商文件的迟到或邮寄途中的遗失负责。
7.竞争人应在2018年12月26日上午11:00时之前以其自身的名义,向上海铁路文化广告发展有限公司提交竞争保证金,每个子项目的竞争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汇款时请注明竞争的子项目名称,并作为竞争文件的一部分。
8.以上事项如有变动,以招商文件为准。
上海铁路文化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