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30
上海铁路文化广告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单位”)经授权,将从2019年1月31日起,对“杭州东站出发区域、站台电梯及外场区域灯箱媒体运营合作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商,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代理单位”)将作为招商代理单位组织实施本招商项目。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竞争人参加本项目的竞争。
1. 本项目是指杭州东站出发区域、站台电梯及外场区域灯箱媒体运营合作项目的招商。本项目分3个子项目。有意向且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争人可以选择参与其中一个或多个子项目的竞争。
子项目编号 |
子项目名称 |
1 |
出发区域 |
2 |
站台电梯 |
3 |
外场区域 |
2. 招商单位将就本项目与选定的运营商签署相应《合作运营协议书》,就经营期内的合作事宜达成一致。
3. 本项目经营期为3年1个月。
4. 本项目各子项目的合格竞争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子项目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法人;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广告发布、代理;
(3)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均需提供经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
(4)有户外广告媒体运营经验;
(5)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无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与招商单位不存在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的;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无违反国家规定、损害职工权益的不良记录;截止至2019年2月20日,与招商单位的合作项目不存在欠款。
(6)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争人。
子项目2: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法人;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广告发布、代理;
(3)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500万元;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均需提供经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
(4)有户外广告媒体运营经验;
(5)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无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与招商单位不存在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的;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无违反国家规定、损害职工权益的不良记录;截止至2019年2月20日,与招商单位的合作项目不存在欠款。
(6)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争人。
子项目3: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法人;
(2)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广告发布、代理;
(3) 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500万元;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均需提供经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
(4) 有户外广告媒体运营经验;
(5) 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无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与招商单位不存在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的;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无违反国家规定、损害职工权益的不良记录;截止至2019年2月20日,与招商单位的合作项目不存在欠款。
(6) 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争人。
2. 招商单位和招商代理单位邀请有兴趣的竞争人参加本项目的招商活动。竞争人可从下述办公地点购买招商文件:
招商代理单位:
名 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 系 人:黄英杰、金晶
电 话:(8621)6279 1919转139/130
传 真:(8621)6279 1616转139/130
Email: huangyingjie@shabidding.com、jinjing@shabidding.com
3. 竞争人可在2019年1月31日至2019年2月2日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时(北京时间)前来购买招商文件,每个子项目为一套,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500.00),售后不退。本项目招商单位与招商代理单位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有需要的潜在竞争人可派代表自行前往。如需邮购(邮件及代为办理手续费加收100元整),招商代理单位将及时用快件的形式寄出招商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对招商文件的迟到或邮寄途中的遗失负责。
4. 本项目递交竞争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4日 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中国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会议室(具体递交地点以届时显示屏公布的会议室安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