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8-26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南京南站高铁灯箱媒体运营合作项目
子项目1~7(招商编号:19800211~19800217)
招商公告
上海铁路文化广告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单位”)经授权,将从2019年8月26日起,对“2019年南京南站高铁灯箱媒体运营合作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商,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代理单位”)将作为招商代理单位组织实施本招商项目。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竞争人参加本项目的竞争。
1. 本项目是指2019年南京南站高铁灯箱媒体运营合作项目的招商。本项目分7个子项目。有意向且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争人可以选择参与其中一个或多个子项目的竞争。具体广告媒体位置详见招商文件。
子项目编号 |
子项目名称 |
1 |
出发层 |
2 |
站台层上 |
3 |
站台层下 |
4 |
外场上 |
5 |
外场下 |
6 |
到达层内圈 |
7 |
到达层外圈 |
2. 招商单位将就本项目与选定的运营商签署相应《合作运营协议书》,就经营期内的合作事宜达成一致。
3. 本项目经营期为3年1个月。
4. 本项目各子项目的合格竞争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子项目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法人;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广告发布、代理;
(3)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以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计财务报告或实收资本鉴证报告为准), 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500万元(以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4)有户外广告媒体运营经验;
(5)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无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与招商单位不存在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的;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无违反国家规定、损害职工权益的不良记录;截止至2019年9月5日下午15:00时,与招商单位的合作项目不存在欠款或不诚信履约的情况。
(6)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争人。
子项目2: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法人;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广告发布、代理;
(3)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以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计财务报告或实收资本鉴证报告为准), 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800万元(以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4)有户外广告媒体运营经验;
(5)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无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与招商单位不存在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的;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无违反国家规定、损害职工权益的不良记录;截止至2019年9月5日下午15:00时,与招商单位的合作项目不存在欠款或不诚信履约的情况。
(6)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争人。
子项目3: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法人;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广告发布、代理;
(3)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400万元(以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计财务报告或实收资本鉴证报告为准), 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500万元(以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4)有户外广告媒体运营经验;
(5)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无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与招商单位不存在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的;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无违反国家规定、损害职工权益的不良记录;截止至2019年9月5日下午15:00时,与招商单位的合作项目不存在欠款或不诚信履约的情况。
(6)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争人。
子项目4: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法人;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广告发布、代理;
(3)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600万元(以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计财务报告或实收资本鉴证报告为准), 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500万元(以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4)有户外广告媒体运营经验;
(5)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无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与招商单位不存在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的;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无违反国家规定、损害职工权益的不良记录;截止至2019年9月5日下午15:00时,与招商单位的合作项目不存在欠款或不诚信履约的情况。
(6)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争人。
子项目5: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法人;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广告发布、代理;
(3)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550万元(以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计财务报告或实收资本鉴证报告为准), 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700万元(以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4)有户外广告媒体运营经验;
(5)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无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与招商单位不存在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的;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无违反国家规定、损害职工权益的不良记录;截止至2019年9月5日下午15:00时,与招商单位的合作项目不存在欠款或不诚信履约的情况。
(6)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争人。
子项目6: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法人;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广告发布、代理;
(3)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600万元(以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计财务报告或实收资本鉴证报告为准), 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500万元(以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4)有户外广告媒体运营经验;
(5)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无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与招商单位不存在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的;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无违反国家规定、损害职工权益的不良记录;截止至2019年9月5日下午15:00时,与招商单位的合作项目不存在欠款或不诚信履约的情况。
(6)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争人。
子项目7: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法人;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广告发布、代理;
(3)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280万元(以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计财务报告或实收资本鉴证报告为准), 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900万元(以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4)有户外广告媒体运营经验;
(5)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无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与招商单位不存在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的;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无违反国家规定、损害职工权益的不良记录;截止至2019年9月5日下午15:00时,与招商单位的合作项目不存在欠款或不诚信履约的情况。
(6)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争人。
5. 招商单位和招商代理单位邀请有兴趣的竞争人参加本项目的招商活动。竞争人可从下述办公地点购买招商文件:
招商代理单位:
名 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 系 人:黄英杰、金晶
电 话:(8621)6279 1919转139/130
传 真:(8621)6279 1616转139/130
Email: huangyingjie@shabidding.com、jinjing@shabidding.com
6. 竞争人可在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8月30日期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时(北京时间)前来购买招商文件,每个子项目为一套,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500.00),售后不退。本项目招商单位与招商代理单位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有需要的潜在竞争人可派代表自行前往。如需邮购(邮件及代为办理手续费加收100元整),招商代理单位将及时用快件的形式寄出招商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对招商文件的迟到或邮寄途中的遗失负责。潜在竞争人代表前来购买招商文件时,应携带好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介绍信或委托书中应写明拟购招商文件的项目编号并加盖单位印章)的正本以及招商机构向其开具购买招商文件增值税发票所需的开票信息(纳税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邮购时应将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或盖章的招商文件邮购信息登记表的扫描件以及招商机构向其开具购买招商文件增值税发票所需的开票信息(纳税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以邮件形式发给招商机构联系人。
7. 本项目递交竞争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9日 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中国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会议室(具体递交地点以届时显示屏公布的会议室安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