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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宁安线部分车站灯箱媒体业务承揽合作项目 招商公告(第二次) 业界
作者:
时间:2020-08-27

关于2020年宁安线部分车站灯箱媒体业务承揽合作项目

招商公告(第二次)


上海铁路文化广告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单位”)从2020年8月10日起,对“2020年宁安线部分车站灯箱媒体业务承揽合作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商。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潜在竞争人参加本项目的竞争。

1.  本项目是指2020年宁安线部分车站灯箱媒体业务承揽合作项目的招商。因本项目首次招商无响应,故此次对本项目重新进行招商。具体广告媒体位置详见招商文件。

2. 招商单位将就本项目与选定的运营商签署相应《广告媒体业务承揽合作协议书》,就经营期内的合作事宜达成一致。

3. 本项目经营期为3年1个月,预计合作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止,实际合作起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 本项目的合格竞争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法人;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广告发布、代理;

(3)截止2019年12月31日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以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计财务报告或实收资本鉴证报告为准),2019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以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4)有户外广告媒体运营经验;

(5)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无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与招商单位不存在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的;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无违反国家规定、损害职工权益的不良记录;

(6)欠款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涉及预付款欠款的情况,按2020年3月当月项目实际发生的应收款结清,即于2020年9月8日15:00前结清与招商单位截止2020年3月31日涉及的欠款,并且在以往项目中不存在不诚信履约、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或被招商单位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7)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争人。

5.  招商单位邀请有兴趣的竞争人参加本项目的招商活动。竞争人可从下述办公地点购买招商文件:

招商单位:

名    称:上海铁路文化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59号311室

联 系 人:牟娴 姚佳宁

电    话:021-51222964;021-51222954

Email: stwgzs@qq.com

6.  竞争人可在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9月2日期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时(北京时间)前来购买招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500.00),售后不退。本项目招商单位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有需要的潜在竞争人可派代表自行前往。如需邮购(邮件及代为办理手续费加收100元整),招商单位将及时用快件的形式寄出招商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对招商文件的迟到或邮寄途中的遗失负责。潜在竞争人代表前来购买招商文件时,应携带好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介绍信或委托书中应写明拟购招商文件的项目编号并加盖单位印章)的正本以及招商机构向其开具购买招商文件增值税发票所需的开票信息(纳税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邮购时应将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或盖章的招商文件邮购信息登记表的扫描件以及招商机构向其开具购买招商文件增值税发票所需的开票信息(纳税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以邮件形式发给招商机构联系人。

7.  竞争人须根据招商文件的要求准备竞争文件,所有竞争文件应用密封包密封,并在密封包封面上清楚地标明“2020年宁安线部分车站灯箱媒体业务承揽合作项目”等字样。竞争文件(一份正本、五份副本及一份光盘一起密封在一个大封袋内;并须在2020年9月15日当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送达招商单位。招商单位将拒收并原封退回在该竞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竞争文件。

8.  本项目递交竞争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 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59号3楼会议室。

9.   以上事项如有变动,以招商文件为准。

10. 本次项目招商结果将在评审结束成后10个工作日内发布至以下网址:http://www.asiaooh.net/;http://www.zgtlg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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